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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6日

精神忧郁症

精神忧郁症是神经官能症的一个症状,它是由于用脑过度,精神紧张,体力劳累所引起的一种机体功能失调所引起的疾病。它包含了失眠症、焦虑症、疑病症、恐惧症、强迫症、神经衰弱、神经性呕吐等多种病症。忧郁症多表现为入睡困难,有时可睡,但1~2小时后即醒,醒后再难入睡。也有的整夜不眠;坐卧不安,控制不住没有明确的对象或内容的恐惧,或提心吊胆的痛苦体验。
很难想象这样的症状都一一发生在我的身上,最近的生活真的变得一踏糊涂。有时候自己真的很害怕十月份,似乎每年的十月总会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情会集合在一起爆发,今年又是一个多事之秋。
昨天早上出门上班居然恍惚到连家里的大门都没有关,下午邻居发现打电话给我,我竟然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,好在很幸运家里的东西都没有丢失。睡眠现在也变得很少,常常迷迷糊糊惊醒,早上更是神经兮兮地要爬起来看闹钟有没有失灵。身体状况也很差,头痛牙痛耳鸣,脸上长了很多痘痘,注意力很难集中,即使是在开车都会神游物外。每天对着小姬唉声叹气,对他的安慰一点都听不进去,搞得他也很心烦意乱。
很努力地想调节自己的情绪,心里也清楚其实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但是似乎就是纠结在心里,解不开。
刚刚向GM申请,从我的办公室里搬出来,移到外面大厅和大家坐在一起,希望少给自己一些独处的时间,否则我真的很难调整自己。
10月8日

苦恼至极

我现在的心情真的是跌到了谷底
三月份一个法律和道义上的错误决定,如今可能要让公司蒙受将近三万块的损失。
事情的起因是3月14日入职的一位员工,3月26日早上上班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,左腿骨折,当时该员工刚上七天班,合同没签公积金也没交。我询问了劳动局和公司的顾问律师,他们认为医药费等应由事故对方承担,公司还是依旧要付工资等,于是我就通知助理照样给她发了三个月工伤期间的工资。7月16日她休完假过来继续上班,事故对方关于医药费与她协商不成双方告上法庭,最终9月判决书下来对方赔偿了他所有医药费另外还有四万的赔偿金。
事情我以为到此就结束了,还特地看望她让她安心工作好好养病,哪想她在律师怂恿之下,要求公司按工伤赔偿条例赔偿她,我算了一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一共37717.5元。他的律师找我谈说不能低于三万,我们协商不成。
今天我才把事情细节始末发邮件给GM,结果他劈头盖脸的训斥了一番,认为我当时没有及时汇报,自己擅自决定给他发了工资。当时什么合同什么证据都没有,应该就彻底赖掉这件事情。
我一听就懵了,全身冒冷汗,差点晕了过去。因为从头到尾我就从没想过要抵赖否认工伤,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严重,也没想到员工到头来要这般翻脸不认人(法律上讲这是维护他合法权益)...没想到的事情太多太多了
我给GM发了邮件,是由于我错误判断事态的严重性,并且没有及时汇报自己做了决定,我愿意承担责任,申请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处罚。
GM回我,吃一堑长一智,其他不要多想。
我不知道事情最终会是个怎样的结局,但是我现在真的很烦恼。
我很苦恼做HR到底该如何平衡员工与公司?
等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我可能会引咎辞职,好好思考我是不是真正明白并适合HR?
马上开始装修房子了,这两天已经连续失眠两晚,看来今晚又要不眠。